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指南信息来源:黑农垦鉴定站      关键字:公告      发布时间:2020/4/19 16:47:58 一、申请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合格产品; (二)生产量和销售量符合产品推广鉴定大纲要求; (三)列入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发布的《农机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范围内; (四)实行强制性认证或者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还应当取得相应的证书; (五)生产者未违背所作承诺的,或者申请前五年内没有违反《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和第三十条的规定的。 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一般由生产者进行申请,由销售者申请的,应当提交生产者签署的委托书。 农业机械生产者营业执照(境外生产者为法定登记注册文件)的经营范围内应包含申请产品。 三、鉴定申请表应当按照一个独立的申请产品填写,符合大纲规定的涵盖机型或鉴定单元,应与主机型合并申报。 四、同一产品不得在不同鉴定机构之间重复申请。 五、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行网上申请,申请网址:http://hljnk.njjd.org.cn/appraisal_font/,具体操作见“办事指南”。 申请者在黑龙江农垦农机鉴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填写鉴定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技术规格等信息。 境外企业申请的应上传简体中文版的企业登记注册文件; 如有可采信的检验检测报告,应在申请时上传。 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并上传相关文件,检查无误后提交鉴定申请。通过受理审查的企业,从系统中下载打印申请的带有二维码的申请表及其它全部材料(含其它证明材料,如可采信的检验检测报告、委托书、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柴油机排放标准证书等)一份寄给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六、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接收申请企业纸质材料后,进行复核审查,10个工作日通知申请者受理结果。通过复核审查后,流转到项目承担科室开展推广鉴定。 七、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101号二号楼305室 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综合业务室 邮编:150038 联系电话:0451-55399354 联系人:杜吉山 邮寄时注明推广鉴定申请材料。 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0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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