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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农业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管理员      关键字:关于转发《农业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8/21 0:00:00


                                                                    关于转发《农业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机安〔201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部制定了《农业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于2014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转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将农机“打非治违”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要统一协调部署,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平安农机”建设、“为农民服务”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与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联防联治,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地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农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控,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的打击和治理,督促各地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大力排除安全隐患,切实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监督和检查,对专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农机化司将会同农机监理总站组成督导组,对部分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四、做好宣传总结。各地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拓展宣传广度。要动员和组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积极参与“打非治违”工作。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宣传推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请各地分别于8月底前将实施方案(电子版)、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农机化司安全监理处。

联系人:刘俊

联系电话:010-59192867,59193341(传真)

电子邮箱:njhsajc@agri.gov.cn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4年8月19日


附件:农业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信息来源: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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