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农机推广鉴定所需材料及要求信息来源:农垦鉴定站      关键字:要求      发布时间:2017/7/6 15:49:30 一、申请农机推广鉴定需提交材料 (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三)产品定型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四)产品企业标准复印件一份; (五)产品使用说明书一份; (六)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当提供相应证书及附件的复印件一份; (七)农机推广鉴定大纲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农机推广鉴定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通用要求 1、所有申请材料都要加盖公章。 2、一个申请产品准备一套申请材料,按申请材料清单顺序夹好,封面附上申请材料清单,企业准备好后要对照审查要求自查。 3、申请企业按照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认真准备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受理该产品申请。 4、推广鉴定申请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部级推广鉴定受理机构一旦发现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则根据项目执行的进度作出如下处理,如刚刚提出申请的则不受理,对已经受理并实施的该项目进行撤销,对已经完成的该项目不推荐发证。 (二)各材料具体料要求 1、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申请表 填写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按填表说明填写,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申请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申请者营业执照应为企业法人执照。 制造商与生产厂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生产厂的营业执照(如有)和两者关系的证明。 (2)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鉴定产品类别的生产、制造或组装等范围。 3、产品定型证明文件 (1)推广鉴定有效期满续展的,提供推广鉴定证书原件和报告复印件。 (2)初次申请推广鉴定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定型证明文件。 提供的产品定型证明文件由企业承诺书和以下材料组成: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2)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4)其他单位按相关部门规定出具的产品鉴定证书; 5)具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通过实验室认可的企业实验室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定型证明文件中的制造商名称应与申请推广鉴定的制造商名称一致。如制造商名称不一致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产品定型证明文件中应包含申请产品名称、产品型号。 4、产品企业标准 (1)采用企业标准的,提供企业标准复印件一份 (2)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提供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作为本企业产品标准执行的证明文件 5、产品使用说明书 (1)产品使用说明书应为提交给用户的印刷版,内容清晰,应包含申请产品型号名称。 (2)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企业信息应与申请表填写制造商名称一致。 (3)申请涵盖机型的应同时提供涵盖机型使用说明书。 6、认证证书 (1)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如水泵、柴油机、饲料粉碎机等应当提供相应证书及附件的复印件一份;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单位一致,生产许可证证书附件中的范围应包括申请产品。 (2)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如18.4kW以下轮式拖拉机、植保机械等,应提供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书上应包括申请产品型号名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7、机构代码证(如有) 制造商和生产厂不一致的,应各提供一份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样机照片 按大纲要求提供,能清晰体现样机特征。 9、产品规格确认表 按大纲要求的格式填写申请产品的主要技术规格,并加盖公章。 10、发动机环保型式核准证书 需提供满足国家第三阶段排放要求的型保型式核准证书复印件。 (三)关于涵盖机型的规定 符合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涵盖机型规定的,可与主机型合并申报,但应同时提供产品企业标准、使用说明书、强制性认证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书及大纲要求补充的材料。涵盖机型的材料与主机型相同时,可不重复提供。 三、材料的邮寄 寄送单位: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101号农垦科学院2号楼305室 联系电话:0451-55399354 联系人:杜吉山 邮编:150038。邮箱hljnkjdz@163.com
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