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信息来源:鉴定站      关键字:监督      发布时间:2022/3/2 15:57:20 各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规定,按照黑垦鉴[2021]10号文件工作安排,我站质量监督室按照任务计划采用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样机抽样检测相结合的方式,于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20日对被监督生产企业的制造商名称、地址一致性,获证产品一致性,证书和标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促进了生产企业对推广鉴定证书的规范使用,充分体现了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监督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监督检查结果见附件1。 附件1、2021年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结果 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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